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残疾人服务需求,丹阳市残疾人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甘于吃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精神;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丹阳市户籍。
3、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24日期间出生)。
5、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丹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招录编外用工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曾被原单位开除的人员;
(3)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人员;
(4)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报名网址:丹阳人才网www.dyhr.c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10月15日9:00-10月24日17:00;
2、资格初审:10月15日9:00-10月25日17:00;
3、陈述和申辩:10月15日9:00-10月28日17: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0月15日9:00-10月28日17:30;
5、缴费确认:10月15日9:00-10月28日17:3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0月24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开考比例1:3,报名截止后,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人才网上发布公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0月30日9:00起登录丹阳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并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简历等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28日17:00前陈述申辩。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联系电话:0511-86571190;0511-86700305。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丹阳人才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4、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咨询电话:0511-86571190;0511-86700305。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初定11月3日,详细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个应试名额因多人分数相同,超出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时,则相同分数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平均分后,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
3、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相关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进行人员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合同签订以后不再递补。
六、录用及薪资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存在人事(劳动)争议,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录用,不合格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一经录用,缴纳五险一金,年收入4万元左右。
七、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6700305。
本公告由丹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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