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吉林省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保集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政法系统遴选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文字和表达能力。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资格禁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收到有关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期间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遴选范围
吉林省内政法系统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
(四)遴选岗位及资格条件
吉林省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专员岗位3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吉林省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遴选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止(5个工作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18844719433@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姓名”。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材料具体包括:
(1)《吉林省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遴选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网站导出后,由本人签字);
(2)个人3个月内小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经历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校学历须出具学历证明);
(5)反映个人业务能力、工作经历的自述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表彰荣誉证书等);
(6)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具有人员调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的当前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任免文件;
(7)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初审、复审及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选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安保集团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果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无法确定候选人选时,则加试一轮面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候选人选。面试(加试)得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背景调查)人选,对考察(背景调查)人选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并就人选廉洁自律情况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出现考察(背景调查)及体检不合格等情况,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公告中涉及工作和任职年限、年龄等计算以及有关情况的掌握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2.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做任何补偿,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
3.应聘人员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公开遴选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5.应聘人员要确保所留手机号码保持畅通,方便联系沟通,及时关注报名邮箱获取有关信息。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安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7.联系电话:18844719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