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机关安全保障工作,现面向全州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后勤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岗位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无纹身、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者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2.有重大疾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公益性岗位政策享受期满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27日
(二)报名地点
州人才服务中心411室
(三)报名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1份。
2.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原件(需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近期红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
(四)资格初审及录用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存在问题的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经面试(具体面试工作另行通知)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酬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被聘用后,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公益性岗位的报酬不低于当期延吉市最低工资标准,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其他待遇依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包艳利联系电话:0433-2879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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