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确保消防救援实力充足,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计划:
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文员。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信息通信科日常工作。
2、对机房、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及相关应用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灭火救援现场做好通信保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团队意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身心健康,反应灵敏,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吸毒、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良嗜好。
6、男性,年龄25—40周岁,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脑公文写作,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掌握各类计算机硬件维修和相关操作系统的安装及应用。
8、优先条件:(1)具有计算机、通信、网络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或从业经历;(2)具备民用无人机AOPA、UTC资格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进行过活动的;
4、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人员关系密切的、政治上可疑的;
5、本人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组织、宗教极端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专职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检、面试、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起至2025年8月8日止,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局子街1896号)。
3、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报名登记表》。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复印件一式1份。
(2)近期免冠红底、一寸照片1张。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
(四)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报名后告知。
(五)考察
面试合格者方可选聘、考察,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综合考核,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聘用期一般为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期间出现严重失职,违法违纪等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合同每一年签订一次,并报延边州人社局备案。
六、福利待遇
(一)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合同制人员统一配发服装和装备,享受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伙食、被装标准。
(二)按照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1、年假10天;
2、试用期工资为3200元,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工资3600元,缴纳五险。
七、有关规定
1、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体能技能测试、面试、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招聘公告由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4、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延边州消防救援支队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王东杰(1584439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