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5人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按照《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编制外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全职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3月,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职院校。学校地处重庆市黔江区,校舍面积37万余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00余人,其中有博士、硕士学位280余人,国家、市级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高技能人才50余人,在籍学生9100余人。现有旅游管理学院、酒店管理学院、财经商贸学院、旅游交通学院、外语外贸学院、文化艺术学院、智慧旅游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八个教学单位。其中,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为市级骨干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是“首批100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旅游管理、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是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专业设置基本涵盖了“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行业,呈现出鲜明的旅游特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全职教职工15名,招聘岗位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目前已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考生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关于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见附件4)。考生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学校认定(考生需出具课程表、培养方案等相关证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的资格。
五、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只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挂网之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24:00截止。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诚信、准确填写《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编制外全职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4926501045@qq.com。如因信息填报错误的,须在2025年7月14日24: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六、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于2025年7月17日(上午9:00-下午4:00)前往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酒店实训楼2009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带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编制外全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重庆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招聘编制外全职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4.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5.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6.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需要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和相应社保缴纳证明;学生干部经历或相关实践经历须提供相应证明;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聘岗位数之比应达到3:1,未达到的,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属于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七、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9:00—11:00。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在2025年7月18日20:00后登录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vit.edu.cn/)查询成绩。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写作为主观性试题,总共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为《重庆市2025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5)。
1.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于紧缺岗位的,经学校认定,可降低比例开考。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当天在学校官网进行公布,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见学校官网(地址:http://www.cqvit.edu.cn/)通知。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为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9:00开始,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根据岗位性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考生不能携带手机、平板电脑、U盘等电子设备以及纸质资料进入考室。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一般在面试次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见学校官网(地址:http://www.cqvit.edu.cn/)通知。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察主要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采取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一次性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九、公示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按规定应告知考生的,由学校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qvit.edu.cn/)。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cqvit.edu.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编制外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是学校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与回避制度,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学校官网(http://www.cqvit.edu.cn/)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庞老师19923016423。公开招聘问题反映信箱:492651045@qq.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