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吉林省洮南市公证处是洮南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满足我市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证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公证员(合同制)
(二)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62周岁以下(1963年6月1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持有有效公证员执业证;
2.具有公证业务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因违纪违法曾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四)《公证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证员的情形;
(五)与招聘单位本级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6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洮南市司法局一楼公证处(洮南市育英东路89号),联系电话:0436-6323567。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公证员执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蓝色背景小二寸2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最后按面试情况(免笔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按面试成绩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自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用工协议。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用工协议制,首次聘期1年;
(二)具体薪酬待遇面议。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如实填报信息,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公告由吉林省洮南市公证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