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岗位及聘用条件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5.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5年4月28日;
6.2025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三、报名
1.时间:从2025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止,报名网址为:http://zp.jlen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2.联系人:人事处孙老师,86908195;吴老师,86906128;
3.凡有意应聘者,请根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聘报名指南》(见附件2),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填写系统求职简历,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公安机关开具的自出生之日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线上证明无效);
(3)各学历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在职证明扫描件;
(5)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资格及能力的证书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复审时间由人事处通知。
五、招聘考试
本次公告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核方式依据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到指定机构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可依次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组织考察。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考察合格的予以聘用。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招聘的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人事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满原则上不再聘用。按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人员暂行管理办法》兑现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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