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6人5个岗位
根据公安工作需要,为补充留置看护警务辅助力量,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政令261号)《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等规定,通化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6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岗位分配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留置看护等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人员。招录结束后,具体岗位由通化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落户登记日期为此公告发布之前);
(四)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个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情形
公安机关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通化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与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相关考务信息均在该网站发布。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9时至2024年12月3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报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县公安局一楼右侧枪弹管理中心(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1399号)。
3.报考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在报名期间,同步开展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报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5.报名及资格审核期间,需报考人员准备下列材料:
(1)报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三份);
(2)本人免冠证件照片3张(近6个月内,小二寸)及同版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内);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
(7)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银行征信证明报告原件;
(9)复员(退伍)证、驾驶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折返跑、男子1000米跑,须三项测试均达标为体能测评合格。报考人员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体能测评期间,报考人员需严格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令,否则有权终止其体能测评,直至取消其报考资格。
注:体能测评项目达标标准如下:
(1)纵跳摸高:≥265厘米;
(2)10米×4折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
(3)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四)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即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自行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3.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人员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并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具有优先招聘情形多者优先;若无优先招聘情形,学历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组织体检部门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安机关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统一进行政治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九)公示
1.经过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被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对被举报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聘用的辅警与通化县公安局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公安机关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辅警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数额标准为275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通化县公安局警务保障部门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本人一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全部事项,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的辅警总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年内有效;在此期间岗位出现空缺,相应岗位可按照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履行相应招聘程序;
(六)招聘工作由通化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七)所有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公安机关岗位分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工作后,因公安工作实际,需要岗位调整的,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八)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onghuaxian.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有关考试聘用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请勿上当受骗;
(十)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通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浏览查询。
本公告由通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13604450127 1984347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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