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0名,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1.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身体健康,能适应边远乡镇工作,服从工作调动安排;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熟悉掌握电脑操作。
2.主要从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二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三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均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招募计划及薪资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岗位20名(男女不限)。
薪资待遇:工资:2500元/月,五险自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24点止。
报名地址:双辽市郑家屯街北兴路799号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四楼人秘科
报名电话:13614441186
联系人:姚丽娟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市畜牧业管理局人事科申请填写《双辽市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双辽市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结束后由市畜牧业管理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领导小组按照《双辽市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一)笔试:2024年8月19日,在市畜牧业管理局五楼会议室组织理论水平测试考试,考试内容为畜禽养殖、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基本业务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募人数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次。2024年8月23日,在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的依名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招募单位统一组织考察,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募单位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募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招募单位给出聘用名单,经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党组会议讨论确认通过后,将确定人选向社会公告,接收群众监督。
受聘人员与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合同)。因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受聘人员服务年限为1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具体工作岗位由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其他
1、被录用人员上岗前,由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对动物防疫专员制定的工作守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聘用人员,招募单位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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