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配齐配强残疾人工作队伍,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镇残疾人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残疾人专职委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年龄在45周岁以内、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残疾人工作,热心为残疾人服务,有一定的文字、电脑操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和胜任基层工作的心理、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和在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在渭沱镇村(社区)工作,后主动辞职或离职人员;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过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渭沱镇人民政府(渭沱镇环福路1号)206室(民生服务办公室)。联系人:郑娟、王建娟,联系电话:42612721。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1份(见附件,正反双面打印)。代为报名的,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资格初审:渭沱镇民生服务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面试
(一)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二)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面试顺序按现场抽签进行。
(三)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渭沱镇党务公开栏及“丝路驿站善治渭沱”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本次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所招聘岗位直接面对群众、接待办事群众,要求无口吃,身体明显部位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可从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含对报名人员政历情况的审查,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对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等均合格的人员,将在渭沱镇党务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从拟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在三个月内,由镇党建办、业务办公室进行多方面考核,主要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资待遇
参照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相关待遇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等出现变更的,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合川区渭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