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3人32个岗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川渝地区公开遴选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一)报名人员范围
川渝地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按规定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3.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5.现聘在与遴选岗位相当层次的岗位等级以上或符合转岗条件。
6.符合编制所在地调出政策规定,当地有权管理单位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周岁,即1986年11月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名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人员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8周岁以下,均含38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报考。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岗位一览表》(附件1)等有关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不诚信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9:00。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39.107.244.10:36915/zp2025)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遴选岗位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资格佐证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二)报考资格审核
招聘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其佐证材料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遴选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遴选环节资格乃至转聘后被清退等后果。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咨询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于2025年11月10日12: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等报考信息。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遴选岗位,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调剂到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9: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遴选岗位的报名人数、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遴选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报名审核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一科,满分100分,具体科目类型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3.对需开展笔试的遴选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2:1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进入面试的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面试,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二)面试
面试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规则
组织笔试的岗位:
总成绩=《综合知识测试》×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考试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遴选岗位人数,根据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遴选后续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组应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遴选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合川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根据本人现聘岗位情况和用人单位岗位空缺等情况综合确定拟调入岗位类别及等级,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如调出地有权管理单位不同意调出或不配合办理调动手续的,终止遴选程序并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本次遴选全部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3年,方能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3年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请考生在遴选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调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2756176、023-42756684。
4.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www.hc.gov.cn/bmjd/bm_100475/rlsbj/)。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