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7人44个岗位
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武陵山人才节
2025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重庆市部分区县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黔江区、武隆区、石柱县、秀山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武陵山人才节2025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如: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的连续工作经历,视为工作经历满1年(即12个月),以此类推。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在军队服现役或其他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9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岁,在1984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除本公告明确有其他时限要求外,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其中,除本公告明确有其他时限要求外,2025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等。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含试用期时间计算),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岗位表中要求的国(境)外高校排名,对最新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HE)、软科世界大学排名(ARWU)、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均予认可。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曾被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岗位录取(聘用)过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其就业合同(协议)签订、工作经历、社保缴纳等情况不影响报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对应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培养“国优计划”有关政策,“国优计划”研究生毕业报考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时,可不限专业,凭教师资格证载明的学科报考相应学科教师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线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遴选)考试入口”—“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武陵山人才节2025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栏进行报名。报名时,应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在“上传资料”栏上传报考资格佐证材料。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9:00—10月25日17:30。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在“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报名系统单独设置报名通道,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考多个不同的岗位(单次报名仅能选择1个岗位,可多次登录并报考不同的岗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后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网上报名对考生网上填报或上传的其他信息暂不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需在资格审查当天持《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武陵山人才节2025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或佐证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5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重庆市旅游职业学院(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1号)。
3.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6),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材料开展资格审查。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招聘环节资格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进行进一步认定。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需笔试岗位等事宜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发布,详见(附件4),请考生及时关注。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其中,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面谈方式进行。除明确规定外,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由招聘方直接组织面试考核。其他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需进行公共科目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具体科目类型详见(附件1)。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时间初定于2025年11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具体打印时间于10月下旬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发布,详见(附件4)。
3.应笔试岗位,进入面试的规则。
(1)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指资格审核合格且能参加面试的考生)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首批进入面试人选有关信息〔含准考证号、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最低分、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按照前述规则由招聘方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发布,详见(附件4)。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首批进入面试的时间、地点及人选公布后,仍有可能递补考生进入面试,有关考生应注意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提供的通信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视为自行放弃递补资格。在开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二)面试
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考生按招聘方通知要求参加面试。其他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进行公布,详见(附件4),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进入面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任一科目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或专业面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置)采取试讲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专业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招聘对象仅为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医学类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的岗位,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详见(附件1)。
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若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指面试有效成绩不为零分的考生,下同)数大于或等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且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公告规定标准的,按照面试阶段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数。
凡实际参加面试考生数与面试阶段招聘名额之比低于2:1的,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一般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生属招聘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的,可适当降低面试成绩要求,由招聘方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即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组织笔试的岗位:
1.甲类:总成绩=公共笔试科目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总成绩=公共笔试科目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
1.甲类: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乙类: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进行公布,详见(附件4),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应聘单位及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考核总成绩由招聘方通过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招聘方按照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方同意后按规定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其他相关事项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前述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规则确定。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岗位表》(附件1)执行最低服务期,服务期满方能交流调动,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方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有关区县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对应栏目公布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载明的联系电话。
(二)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三)本公告由相应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武陵山人才节2025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4.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武陵山人才节2025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过程信息公布渠道列表
5.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武陵山人才节2025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6.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