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5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殡葬事务所(挂牌合川区殡仪馆)公开招聘18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安排
公开招聘合川区殡仪馆非在编人员18名,详见下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名额 |
其他条件 |
1 |
区殡葬事务所(挂牌合川区殡仪馆) |
驾驶岗 |
主要从事殡仪馆车辆驾驶相关工作 |
3 |
持有C1及以上驾照满10年 |
2 |
区殡葬事务所(挂牌合川区殡仪馆) |
遗体接运岗 |
主要从事遗体接抬运相关工作 |
3 |
持有殡仪服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
3 |
区殡葬事务所(挂牌合川区殡仪馆) |
遗体殡殓岗 |
主要从事遗体防腐整容殡殓处置相关工作 |
3 |
持有遗体防腐整容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
4 |
区殡葬事务所(挂牌合川区殡仪馆) |
遗体火化岗 |
主要从事遗体火化相关工作 |
5 |
持有遗体火化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
5 |
区殡葬事务所(挂牌合川区殡仪馆) |
前台接待岗 |
主要从事殡仪馆前台接待相关工作 |
4 |
持有殡仪服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者优先 |
三、招聘条件
(一)驾驶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因工作需要经常性临时出勤,建议为合川区城区常住人员,有固定住所,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3.持有C1及以上驾照满10年(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当天);
4.具有良好的品行,有大局观,吃苦耐劳,具备极强的工作责任感、保密意识,作风正派;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其他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4.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历2年以上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5.能热情接待群众,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301办公室(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96号行知小学对面)。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填写《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s://zscx.osta.org.cn/)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截图纸质件一份,应聘驾驶岗位人员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初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面试
1.资格初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对象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及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未达6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由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组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有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其缺额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安排工作。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合同。
五、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规定享受同类非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因殡葬行业较为特殊,针对不同岗位对应设置考核指标,为正式聘用人员计件、计量发放岗位考核绩效。
六、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报名,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参与招聘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简章咨询电话:023-85183645
九、其他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将接受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驻区农委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23-4275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