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学科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数学教师。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持有相应层次及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教育专业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有渝北区在岗临聘教师经验者优先。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
1.简历投递:应聘数学教师简历投递至9653357@qq.com
2.简历投递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截止。
3.资格审核:学校对应聘者资料进行网上审核与筛选,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到学校进行现场考核。面试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同时准备自我介绍、试讲、专业技能或才艺展示等。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专业能力展示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等;综合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地点:渝北区新牌坊三路270号(渝北新牌坊小学校内)。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1.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与招聘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确定聘用人员待遇和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一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公告由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小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320238401(李老师)13752914048(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