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为加强本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三、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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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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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的岗位达到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但同等条件下有与招聘岗位或专业相关1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录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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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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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专业及资格证书
除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应聘者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本公告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说课、试讲、专业能力展示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
五、招聘流程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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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投简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8月11日下午6:00截止。
面试时间:2025年8月13号上午9:00。
应聘者将相关信息及印证资料打包发邮箱865616707@qq.com。网上审核通过后幼儿园通知具体时间直接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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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审查
通知面试的人员,参加面试的当天,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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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应聘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延期补充报名,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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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渝北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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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幼儿园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拟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拟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幼儿园研究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幼儿园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确定聘用人员待遇和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研究生1个月、本科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约定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一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公告由渝北区天堡寨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