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因工作需要,经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检验科干事人员1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品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一楼。(合川区龙市镇龙腾大道539号)
联系电话:023-42562186,18580682077(陈老师)
(三)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填写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一楼。
(四)考核
1.每个岗位报名人数≤3人时,直接参加面试;
2.岗位报名人数>3人时,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取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取第一名,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缺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六、公示
有关本次拟聘人员名单在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考核成绩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购买五险,工资、绩效参照本院非在编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本院纪检小组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九、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品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一楼。(合川区龙市镇龙腾大道539号)
联系电话:023-42562186,18580682077(陈老师)
(三)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携带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填写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到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一楼。
(四)考核
1.每个岗位报名人数≤3人时,直接参加面试;
2.岗位报名人数>3人时,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取成绩前3名进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取第一名,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缺额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
六、公示
有关本次拟聘人员名单在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考核成绩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程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购买五险,工资、绩效参照本院非在编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本院纪检小组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九、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龙市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1:
聘 用 岗 位 |
岗 位 职 责 |
聘 用 人 数 |
聘用资格条件 |
用工方式(自主招聘或劳务外包)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
检 验 科 干 事 |
负 责 检 验 科 相 关 工 作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医学检验技术 研究生:医学技术
|
1、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资格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劳务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