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师。
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具有渝北区学校临聘教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02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重庆渝北区金石小学校公开编外教师岗位一览表》
03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89年07月0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07月01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专业及资格证书
除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可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上下载)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本公告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的岗位要求有与招聘岗位或专业相关1年(或2年)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工作年限计算中,考生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
04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及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07月17—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小学教务处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大道支路321号)。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见附件3。
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择优筛选,初选通过者将电话通知到校参加笔试+面试(初选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将审核原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
05考试考核
笔试+面试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小学校(渝北区宝圣湖街道金石支路321号)。
笔试面试
1.笔试:学科专业知识考试(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专业试讲+结构化面试,时间为各10分钟,分值各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专业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和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公众号公布。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40%+试讲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20%。
06体检与考察
体检
体检由招聘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递补。
07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渝北区金石小学校校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08聘用及待遇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与招聘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确定聘用人员待遇和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一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工作待遇
享受区财政、区教委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待遇,同时享受课后服务、班主任津贴等相关工作费,教育教学考核奖,外出培训学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