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受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简称荣昌法院)委托,重庆红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简称永川红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派遣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
(三)原则上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五)掌握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报考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人员职位的,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熟练掌握WPS文字、WPS表格等办公软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派遣制工作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有关单位辞退;
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与招聘法院领导人员具有近亲属关系的;
6.有其他不适宜聘用到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7日至20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提交电子档资料。将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1273605448@qq.com,命名:姓名+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7623330432(微信同号)。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户口本、退伍军人相关证明、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份。
4.委托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技能考核。
书记员岗技能考核由荣昌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书记员岗位的,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采取看文打字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生成绩=每分钟打字数×正确率,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并从中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电话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前期各环节的考试结果,结合实际需要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本院根据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由荣昌区人民法院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体检合格者,列为拟招聘对象。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本院将根据技能测试、面试情况确定递补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本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派遣用工形式,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初次聘用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3.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参考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要求和说明
1.如果招聘相关时间出现变动,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公开招聘的相关事宜均由永川红海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