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渝就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选拔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经济发展服务1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名,安全协管1名)。报到后由镇党委明确具体工作岗位。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仍处于就业(以社保参保数据为准)状态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较好职业操守;
4.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本职位工作的情况。
(三)招聘方式
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5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党建办(镇政府307办公室)(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和网上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人员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和增减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毕业证书需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并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规定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笔试
时间2025年6月4日下午2:30,地点暂定,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50分)+公文写作(50分)。(报名人员在3人及以上的参加笔试+面试,3人以下的直接参加面试)。
(三)面试
电话通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我单位通知为准。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确定,缺位递补;若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参考者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其余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体检合格后,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填写政治审查表格,无异议后纳入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在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六、工作安排及要求
被录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服从太平镇党委、政府的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主动放弃。离职需提前1个月书面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将工作交接到位,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垫江县太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联系人:谭老师 咨询电话:023-7453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