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世明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派遣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察(聘用制)工作。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拟招聘3名男性聘用人员派遣至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从事司法警察(聘用制)工作,在本次招聘中因名额限制落聘但考核成绩合格且本人自愿的人员,将纳入派遣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的聘用人员后备库,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缺额从后备库中及时补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70厘米(含)以上,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有关体检要求,能正常履行职责;
4、年龄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1月10日至1990年1月10日出生),且长期居住在綦江区或周边区域,能适应綦江地区语言环境人员;
5、截止2025年1月10日,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截止2025年1月10日,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也不得以之前取得的学历报考;
6、原则上具备与报考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已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含派遣),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名人员手工填写《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在表中指定位置处粘贴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或拍照后(以“报名法警+姓名”文件名)发送至670714244@qq.com邮箱报名,逾期不受理报名,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并进行电话通知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于2025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
2、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为:考生须提供报名阶段填写的《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在职人员需在登记表上提供由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和签章,无工作单位的不签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主页、副页、增减页,三页齐全);另提供一张近期2寸彩色登记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彩色打印)。
3、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资格审查结束后三日内电话通知进入考试人员,请考生及时关注。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均不退还。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1、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考核标准,考核:①引体向上(26周岁以上考核俯卧撑);②男子1000米跑;③立定跳远;④10米×4往返跑。四项考核均达标者即考核合格,并依据体能测试成绩择优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电话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选择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政治思想品质、一贯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綦江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本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派遣至本院的司法警察(聘用制)由本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解释
本公告由重庆世明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负责解释。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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