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与副总经理招聘公告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新院”)是重庆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3.46亿元,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东林大道92号。作为市级产业本地生成平台,重庆高新院聚焦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以重大原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核心,畅通“专精特新”企业孵化培育的全流程服务,在国内率先探索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研究院经济”模式,定位为“生成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现已精准转化国内外高校院所超700项高价值原创专利技术,中试熟化100余项高技术产品,成功培育出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3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评国家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多项荣誉资质。
一、招聘岗位
(一)总经理1人,为重庆高新院高管正职。
(二)副总经理2人,为重庆高新院高管副职。
二、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忠实履行国有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熟悉现代企业运营模式,精通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优秀;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遵纪守法,无犯罪和涉毒记录、重大违规违纪情形,无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合担任企业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任职回避、公务回避、竞业限制、裸官职务限制、关联交易等相关情形;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岗位任职资格
详见《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附件1)。
工作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三)不予录用的情形
在各个招聘环节或试用期内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综合研判,可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入职前按不予录用处理,对已入职的试用期人员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伪造学历、学位、各类资格证件或人事档案的;
2.无合法身份证件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3.无正当理由,未提供合法的原单位离职证明的;
4.无正当理由,未提供无犯罪证明材料的;
5.提供了原单位离职证明,但处于竞业限制期内的(取得原单位谅解书或能够证明竞业限制范围不包含应聘岗位的除外);
6.伪造、夸大实际工作经验和工作业绩的;
7.隐瞒真实情况,获得本不具备的应聘资格条件的;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或违反国家及上级规定的任职回避规定的;
10.过往经历中有吸毒涉毒史的;
1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2.被开除公职的;
1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4.公司认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标准
根据重庆高新院有关薪酬标准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5年2月6日18:00止(含春节)。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填报《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扫描件和excel电子版)、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有关工作经历能力等证明材料电子件,一并发送至邮箱cqgxjscyyjy@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岗位”。
五、选聘流程
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半结构化初试——非结构化复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正式聘用。
六、其他事宜
因考察或背景调查、体检、公示等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重庆高新院研究是否递补或重新选聘。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重庆高新院有权调整或取消岗位的选聘工作,并对本次选聘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杨老师,电话:023-4166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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