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将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的通知》(涪区交安办〔2021〕2号)文件精神,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劝导员队伍管理,发挥交通劝导作用,结合街道实际,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安全劝导员1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60周岁以下男性或50周岁以下女性,原则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以上类别人员居住在荔枝街道的优先;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荔枝街道组织人事岗312室(荔枝街道实验路38号),报名邮箱:2751931644@qq.com,联系人:吴懿,联系电话:72860026。
3﹒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1张。报名时现场填写《荔枝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荔枝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实操方式,分值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对语言表达、反应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荔枝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届满,荔枝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二)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纪律要求
荔枝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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