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个岗位
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本次计划选聘听证员20名,任期3年,期满可按规定续聘。
二、选聘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接受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可通过线上邮箱、线下现场或邮寄提交材料(三选一)。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完成并签名/盖章的《澧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附件下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电子版像素不低于413×295);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印件;
4.相关专业资质、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四)提交方式
1.线上: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xjcy12309@163.com),邮件主题为“听证员报名+姓名”;
2.现场:澧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地址:湖南省澧县澧浦街道澧浦路999号澧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联系人:黄宇琪,电话:0736-3242000;
3.邮寄:澧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收件人:黄宇琪,电话:0736-3242000,EMS邮寄,注明“听证员报名”。
四、选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本院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注重结构优化与广泛代表性。
(二)组织考察
通过面谈、走访、征求意见等方式,考察候选人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与社会表现。
(三)公示任命
拟聘人选在本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聘书并公告,组织岗前培训。
五、履职保障与管理
(一)听证员履职期间,由本院承担交通费、食宿费、劳务费等合理费用。
(二)建立听证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称职或违反规定者,按程序解聘。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澧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