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望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委托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巡防队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长沙市望城区共计划招聘巡防队员13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长沙市望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巡防队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巡防队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岗位A01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A02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在学信网上可查询到;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有吸毒、嫖娼、赌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劣迹或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存在不良行为及情形的;
5、在读的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6、不适宜从事巡防队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长沙市望城区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rs.wcrsj.cn/WebAdmin/examsignnew.html?o=1)。报名时间为11月5日9:00至11月11日17:00。
2.报考人员请使用电脑端登录长沙市望城区人事考试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免冠2寸正面标准证件电子照片(红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4.本次考试网络报名不设资格初审。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一旦资格审查通过或进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得无故、随意放弃。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时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11月14日至开考前。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和地点:11月16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根据考场指引及准考证信息对号入座。
(2)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交通路线,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试结束后,将按规定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工作。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按相关规定处理。考试期间,报考者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于11月19日,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公布后,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11月21日12:00前,到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331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附复印件)。笔试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为1:3。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长沙市望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签字)、学历证书(含验证报告)、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报名网站。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设2道考题,时间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设75分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合成规则:
(1)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注意事项:考生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居民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则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能测评和体检
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参与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
一是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未通过体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是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包括涉毒毛发检测和心理测评。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2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和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和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六)考察
考察分为聘用前考察和入职后考察。聘用前考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入职后考察,贯穿全过程。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入围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选岗与聘用
对有多个招聘单位的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按现有巡防队员的模式管理,分别由经开区和各街镇签订劳动合同,辖区所在派出所进行人员管理。
五、纪律监督
相关纪检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涉及招聘考试重要公告、通知和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1-88175001;监督电话:0731-8817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