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3人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集聚新洼地,进一步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娄底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娄底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决定启动2025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娄底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要求目录表(第二批)》(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0月28日,在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最新版《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市人社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
4.报考年龄如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1989年10月28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以此类推。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关人才引进报名条件的说明
住培基地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娄底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博士研究生可通过“绿色通道”,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考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组考实施公告另行发布,请密切关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官网。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邮箱报名”的形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及程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娄底市卫生健康委一楼(具体地址:娄星区乐坪大道东489号)。部分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参加“智汇潇湘 才聚湖南”专场招聘会,设置现场报名点。
(2)网络邮箱报名及咨询电话
娄底市中心医院及广医一院娄底医院
邮箱:ldzxyyrsk@163.com
电话:0738-8527515,13397582707
娄底市疾控中心 邮箱:1048930096@qq.com
电话:0738-8225773,18973880006
娄底市妇幼保健院邮箱:309532099@qq.com
电话:0738-8762569,13607389973
娄底市第一人民医院邮箱:ldsdyrmyy001@sina.com
电话:0738-8664101,13973892826
娄底市中医医院 邮箱:764817921@qq.com
电话:0738-8819381,17373862571
3.报名所需资料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2)网络邮箱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要求提供相应资料PDF扫描件发送到各单位指定邮箱。
4.资格审查
由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才资格。
(二)面试
面试要求详见娄底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试公告,考生成绩将在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报考单位官网信息。
(三)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各引进单位应及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其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娄底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娄底市人社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如有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医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五、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面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对引进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七、人才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并享受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全省人才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娄发〔2022〕7号)等文件规定的相应待遇,具体可登录娄底人才超市(https://www.ldrccs.com/pub/#/homepage)人才政策专栏详细了解。
报考条件咨询: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1)
引进程序咨询:0738-828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