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长沙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有计划地培养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根据教育工作实际需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需要、岗位匹配、服务发展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与计划
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长沙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长沙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选调单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在职在编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3.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1975年9月22日以后出生,不分男女)。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说明: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量化评分要素等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5年9月22日。
四、选拔程序
发布公告一单位推荐一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含资格终审)一公示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单位推荐人选
1.推荐时间
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30日
2.推荐人数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人员申请情况推荐参加选调的教师,具体推荐数量如下:各县属学校、教育集团可推荐人数限2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推荐程序
(1)个人根据报名岗位意向向单位提出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各单位党组织对个人现实表现进行审核后,个人填写好《2025年长沙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量化评分表》(附件2),并由县属学校、教育集团党组织集中组织对申请对象的量化评分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意见。
(2)各县属学校、义务教育集团党组织按照量化评分情况、个人现实表现情况,经集体研究后产生推荐参加选调人选。汇总后,由县属学校、义务教育集团党组织在10月10日17:00前报送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4.资料提交
(1)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
(2)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2025年长沙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量化评分表》(附件2)、经县属学校(幼儿园)或教育集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2025年长沙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所有表格、证件、佐证材料均需按人打包,提供电子文件及对应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县属学校、义务教育集团负责对报考者提交的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前。资格复审由政工人事科、教育督导科(监审科)、选调单位联合审查,复审通过人员为入围考核人员。
(三)开选比例
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2:1(含2:1)方可开选,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二)考核方式和内容
根据岗位要求,考核采取深度面谈方式进行。深度面谈主要测试考生的自我认知、人际沟通、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岗位适配度,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考核结束后,按量化评分占40%、深度面谈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深度面谈成绩高低进行排名。深度面谈成绩、总成绩均按每个阶段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选调岗位考察人选。
县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局政工人事科、教育督导科(监审科)、选调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时依据选调岗位要求,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中还要注意了解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量化评分原始材料、有无报考回避等情况进行核实。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深度面谈成绩高者入围。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名单在长沙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实施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选调单位配合,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84069019(仅限上班时间)
十一、其他
1.禁止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均取消选调资格。
2.选调各环节中有关选调事宜的通知,均以教育局内网通知为准,请各单位密切关注并及时通知考生,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本次选调的,责任自负。
附件:
1.2025年长沙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5年长沙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量化评分表
3.2025年长沙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25年长沙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县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推荐汇总表
长沙县教育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