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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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集团《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衡国投党委〔2024〕62号)文件,结合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经集团2025年第14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数
1、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备宏观视野、战略眼光,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较强的市场观念、法治理念,能够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无不良履职记录,作风形象好、职业信誉佳、执行能力强。
(二)岗位任职资格
1、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10年以上OEM汽车行业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企业高层管理经验。熟悉汽车行业市场,具有外资整车OEM工作经经验,并熟悉国内主机厂工作情况。
4、个人盘过投资超30亿元大型汽车厂招商落地全环节经验且为主要负责人优先。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个人有不诚信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务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8、其他影响使用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
(二)根据董事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公司改革重组、收入分配、重大融资、资产处置等方案。
(四)组织研究公司产品开发、业务拓展等相关工作,并审查具体的项目。
(五)负责控制和防范经营和操作风险,组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六)规范内部管理,建立公司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
(七)组织团队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履行“一岗双责”管理责任。
(八)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二)报名
1、采取邮件报名。正确填写《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报名表》并发送至hxgtzp@163.com进行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谈交流
进入面谈交流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在面谈交流前提交校验,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谈交流资格。主要通过面谈交流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2、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方面的情况。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六)作出聘任决定
人力资源部将考察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会,按程序作出聘任决定。
(七)公示
1、将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应聘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有反映个人问题,经核查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建立聘任关系
衡阳弘湘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衡国投党委〔2024〕62号)进行管理。
五、薪酬
年薪税前20-25万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实行回避制度。①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②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监督电话:
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查室:0734-8888393
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0734-8828296
本实施方案由衡阳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