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14个岗位
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持有医、护、药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5年8月1日。
(七)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八)从事专业卫生工作1年以上。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侵害等犯罪情形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党籍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政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被解除聘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编外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考核不合格被末位淘汰的编外人员;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详见附件1《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校医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昌济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日-8月12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考生须提供《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报名表发送至集团办公室邮箱916422488@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学校+姓名+联系电话”,报名成功后将电话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资格审查
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常规体检与肺结核筛查)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昌济集团南雅星沙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3.工作地点:各设岗学校
4.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校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昌济教育集团组织,各招聘学校具体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13875947190
咨询电话:13974958236
本公告由昌济教育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