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保洁员3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保洁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习惯。
(二)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城镇失业人员:
1.“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凭证)
3.失地农民。承包土地被征用,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农民。(须提供土地被征用的证明)
4.军队退役人员。(须提供部队转业、复员、退伍证明)
5.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须提供《劳动模范荣誉证》)
6.烈士家属。(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7.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全家所有劳动力未实现就业再就业的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销户证明、未婚生子的提供社区出具的未婚生育的证明)、小孩的户口本)
8.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须提供一年内在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2次以上的证明)
9.纯农户家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村里开具父母在家务农的证明)
注:已从事有劳动报酬的灵活就业人员(月劳动报酬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事合法经济活动取得的合法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技术转让收入、经营收入、金融债券等资本投资方式获得资本收益等)的人员、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不能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不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联系方式
(一)所需材料: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户口本、寸照2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二)报名地点:衡东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行政办公室。
(三)报名咨询电话:0734-5388990。
(四)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招满即止)。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1800元/月,按要求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
衡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