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2025年长沙市岳麓区湘仪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01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02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03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总人数约3人。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备注: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年龄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04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于7月17日通过“长沙市岳麓区湘仪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7月26日。
报名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填写学校简历模板,统一提交个人简历模板。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原件放在同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文件以应聘学段学科+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初中部22838057@qq.com)
扫描二维码下载并填写个人简历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三)笔试
1.有效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
时间:8月2日上午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湘仪学校
具体要求:见准考证信息。
3.准考证领取时间、方式:
领取时间:8月1日
领取方式:学校工作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告知。
4.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所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时长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方式:学校工作人员当天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考生考完笔试完后可以自行离开考点,入围面试的考生按电话通知的要求,下午再来校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
1.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各岗位比例控制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资格复审时间:8月2日
地点:第一会议室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
②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截图或教师资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网页验证截图或发证机关提供的成绩证明单;
⑤自大学以来的个人获奖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
⑥《长沙市岳麓区湘仪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应聘简历表》,登记表上需贴好照片。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递补2次)。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
时间:8月2日下午
地点:知行楼二楼
3.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方式为试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含),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5.试教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2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5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公告由长沙市岳麓区湘仪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787312695(任老师)
中学部:15575158850(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