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坚持品德与才能并重,选拔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的优秀人才。
2.公平公正:严格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
3.人岗相适:以岗位需求为导向,注重人才与岗位的匹配度,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2个岗位,共4人,其中财务人员3名,工程管理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性别、年龄、学历等见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③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④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内的;⑤与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职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⑥与其他公司或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到期或未解除的;⑦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公布招聘岗位、条件、程序及相关要求。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4办公室。
4.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工作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由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笔试
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公司班子会核准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笔试主要内容为财会类、工程建设管理知识测试,总分100分制。
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未携带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不得少于60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综合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未按照要求提供档案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应聘资格,体检环节已递补的岗位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等额递补1次(含递补体检)。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符合条件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安排岗位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人员正式聘用,所有聘用人员与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最低服务年限3年,大专学历最低服务年限5年,若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主动离职者,需向公司赔偿3万元。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衡东县县属国有平台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应诚实守信,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严禁徇私舞弊,按公司公开招聘方案开展工作。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衡东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9918603788。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hengdong.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参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八、本次招聘由衡东浦鑫国有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并负责解释有关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4-5378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