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6人28个岗位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5年,其前身为湖南农学院衡阳分院、湖南林业专科学校,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国林业科学院专业硕士湖南省培养基地,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湖南省卓越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地处雁城衡阳石鼓区望城路165号,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岳山下、湘江河畔。学校占地面积1208亩,分南、北两个校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8个,招聘计划4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G类岗位
2025年6月27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A、B类岗位
2025年6月27日0时至2025年7月4日24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平台报名系统(登录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点击“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PDF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6)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以后);
(7)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可入围资格复审时提供);
(8)出国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论文原件及中文翻译件、成绩单原件及中文翻译件;
(9)本人简历、主要成果(代表性学术论文、著作、专利、项目、奖励等)证明材料(G类岗位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G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A、B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2.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通过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自行在人才招聘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G类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A、B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G类岗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讲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试讲: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科研能力及专业水平,总分100分。
(2)A类岗位
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参考书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刘铁芳、蒋红斌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24版;《高等教育学》廖湘阳、方明阳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24版;《教育心理学》彭运石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24版),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课堂掌控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
(3)B类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和教育基础知识(参考书目:《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刘铁芳、蒋红斌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24版;《高等教育学》廖湘阳、方明阳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24版;《教育心理学》彭运石主编,湘潭大学出版社2024版),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G类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A、B类岗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具体安排、考试成绩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G类岗位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A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类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591242(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591322(学校纪检监察处)
附件:
1.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