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
衡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1名消防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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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17 -2025/6/24 17:30

因工作需要,衡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消防文员,工作地点为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75号,招聘信息如下:


01


工作内容


负责文件收发、登记、编号和建档,保管文书档案,负责文印,严守保密制度,统计、上报并存储各类业务报表,向内网及媒体提供消防信息与稿件,完成上级相关文字材料工作,配合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和驾驶车辆等。


02


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传染、慢性疾病,符合招聘岗位体检要求;


4、身高1.6米以上,限男性,年龄35岁以内(截至报名时间),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持有C2以上驾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过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具有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情形的。


03


薪资待遇


(一)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工资等组成,月工资收入28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年底根据年度考评档次发放十三薪;


(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3个月,按照工资标准80%进行发放(含保险个人部分);


(三)年终根据相关考评档次增发一次性奖金;


(四)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入职满1年以上购买住房公积金,办理《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享受地方优待政策;


(五)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工作餐,发放制式服装;


(六)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工会福利;


(七)消防文员双休、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另外其他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均可享受,入职满1年享受5天年假,满10年享受10天年假;


(八)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04


用工形式


(一)通过招聘程序,最终确定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为三个月,被录用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参加由支队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评定,合格的人员正式录用。


(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05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17:30。


(二)报名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7号市消防救援支队703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公室;


(三)报名电话:0734-8863183陈女士


19807342017谢先生


(四)报名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验证材料、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相关工作经历工作证明材料,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


(五)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及相应报名资料,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


06


报名程序


本次应聘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审。


(一)笔试:审查应聘者对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党政机关公文要求和公文写作与应用、综合能力、办公软件使用的熟练程度。


(二)面试:审查个人资料、基本特征,通过应聘者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应急应变能力、综合素养及对岗位工作内容基本认识,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


(三)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职业适应性测试系统》进行,主要从考试的计算能力、人际关系、多元化人格量表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判测查,试用终端作答后点击“提交数据”,测试结果全部汇总至电脑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四)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通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通知体检)。消防文员需符合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垫付,试用期满后由所在单位报销。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通知政审,持《衡阳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及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07


其他事宜


(一)本次报名采用线下报名方式。


(二)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次招录由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队务督察科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举报电话:


0734-8863166(支队纪委)


0734-8863183(支队队务督察科)


正常工作日时间受理(8:00-12:00,14:30-17:30)。


(四)相关通知要求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本公告由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