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1人25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化县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安化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共31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安化县202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县机关中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省直机关及市机关设在安化县(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3)具有选调机关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身体健康;
(6)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进入公务员(参公人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公告发布后,晋升职级和法官、检察官等级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5年5月。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通知等相关信息,均在安化县委组织部(http://zzb.anhua.gov.cn/)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9日-30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县委组织部(安化县党政大院2号楼105室),联系电话:0737-7223023。
安化县人民法院职位:安化县人民法院(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829号501室),联系电话:0737-7223034。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职位: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安化县城南区雪峰湖大道830号305室),联系电话:0737-7227989。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安化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此表及有关资料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4.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其他有关材料(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现工作单位开具)。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由各选调机关负责,法律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领取准考证
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考一科,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重点测试写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低于降低后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面试
面试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
(四)最终成绩与排名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五)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
2.考察由选调机关负责实施。选调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如有中途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者进入选调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考试。
(六)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转任对象,在安化县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确定为转任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符合转任条件的,由选调机关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选调对象新晋升职级或法官、检察官等级的,应符合“在现任职级岗位任满1年”的规定,方可办理转任手续。
四、选调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737-7223023(安化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