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9个岗位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管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办于1962年,是中央军委和教育部确定的定向培养军士单位、全国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国兵器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长株潭20余家大型骨干企业定向人才培养、技术服务与技能人才培训单位,是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学院优秀学院、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30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4)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以后);
(5)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A类岗位入围试讲时提供;B、C、D类岗位入围面试时提供)。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领取准考证,逾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具体事项在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将报名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审查。资格复审具体事宜、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现场确认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岗位相关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讲: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的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等,总分100分。
(2)B、C、D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现场确认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其中B类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写作能力和岗位相关基本业务知识等;C类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政府会计、企业会计、财经法规等专业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D类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政策应用能力以及实务操作技能,包括心理学基础理论与政策法规、心理咨询与辅导技能、心理危机干预与处置能力、高校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应变、处置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B类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能力,以及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C、D类岗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笔试、试讲、面试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具体事宜、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B类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C、D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2823005(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731-52181118(纪检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