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办学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语文教师若干,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3名
三、岗位职责
根据教学大纲,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完成语文教学任务。
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实施差异化教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组织语文课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四、任职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责任心强。
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中文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
持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有语文教学经验者优先。
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课堂管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年龄适宜,身体健康,能适应学校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侵害等犯罪情形或受到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和党籍的;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政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被解除聘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编外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考核不合格被末位淘汰的编外人员;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12:00止
六、报名方式
应聘考生须提供应聘简历、相关资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及获奖证书等电子资料,所有资料以压缩文件夹形式打包至邮箱:
2200633167@qq.com(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姓名+联系方式”。)
七、资格审查与面试
学校将根据投送简历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环节,请报名的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时间:2025年1月12日上午10:00开始,迟到30分钟以上自动放弃面试(建议9:30前到校)。
面试地点:长沙市干杉中学
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及征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面试采取试讲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制体现,以成绩高低排序,分数最高者入围体检环节。
八、体检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自行到县级及以上级别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按公务员入职标准进行,体检结果须在通知体检之日起5天内提供体检结果。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面试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
3.工作地点:长沙市干杉中学
4.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十、监督与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沙市干杉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15874951646(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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