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相应学段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3)普通话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需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年龄: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教师可放宽至40岁;
(5)岗位要求:具有所报岗位至少一年的教学经验,有班主任工作经验优先。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审查通过——考核——体检——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与聘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二)具体安排
1.发布公告:即日起通过学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5日。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资料附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如下:
相应资料原件图片包括:①身份证(头像面)②学历证③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④普通话证
3.资格初审: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虚假、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4.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学校会直接电话通知入围人员。考核结束后,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6.资格复审:请体检合格人员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体检报告原件、从业查询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参加资格复审。
7.公示、聘用:按以上程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开福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校聘教师的福利待遇由学校与其签订的《校聘教师劳动合同》确定,并按照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
3.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
85501568(中学部)
85502568(小学部)
举报电话:0731-8252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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