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政治可靠,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情况尚未查清的;
2.存在违纪违规情形或正在接受调查以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解聘、辞退等情况的;
3.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吸毒史的;
5.不适宜从事普通雇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表
详见《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1)。说明: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公告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cshrss.gov.cn)公布,公示在长沙禁毒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初审。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4年12月23日上午9:00-12月27日下午17:00,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手写签名,将填好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及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在网上报名有效时间内打包上传投递至指定邮箱869404943@qq.com(文件夹名:报考岗位+姓名,扫描件命名:姓名+身份证或学历证等),逾期概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面试
1.以各岗位招聘人数为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进入面试;
2.普通雇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4.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下简称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1.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调阅档案、政治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与合同签订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聘用人员与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咨询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工(监察)科:0731-89911109
十二、监督电话
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工(监察)科:0731-89911109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90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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