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东安县白牙市镇社区专职工作者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东安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灵活就业或工作经历者优先,男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懂电脑操作和网络服务基础知识;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聘用后,服从岗位分配;
6.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聘用。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
1.受过刑事处罚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涉嫌违反党纪政纪正被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4.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曾有过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等行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9.有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行为的;
10.现役军人、在读大学生、在职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1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社区专职工作者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6日17:00。
2.报名地点:东安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东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审查和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名时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和白牙市镇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
(三)笔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若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科目及时间
(1)笔试科目(共一科):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计算机操作基础知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50分),凡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东安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面试人选,如末位入围人员中出现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可作为体检对象。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将面试成绩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进行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并及时在东安政府网上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进行毒品检查。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造成的空缺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六)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合格者弃权造成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名单在东安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聘用。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社区专职工作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
2.社区专职工作者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按照一年一聘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由白牙市镇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八)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2.执行社区党组织的决定、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完成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党群(公共、便民)服务中心(站)布置的工作任务;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依法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外地人来东安人员权益保障等工作;
4.组织协调辖区内机关事业、群团组织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居民群众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
5.积极参与并组织居民群众开展社区自治活动,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五、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学历工资、职称津贴、绩效奖金、社保“四险”五部分构成,均在县财政拨付的社区运转经费中解决。具体按《东安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东组发〔2020〕1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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