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沱江镇社区工作者缺额情况,确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江华瑶族自治县户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已属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江华政府网(http://www.jh.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集中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沱江镇人民政府五楼504会议室(地址:江华县沱江镇华府一路1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位所需的各类证件均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②《江华瑶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资格审查:
①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其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认定。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共一科: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法律、社区治理服务基本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在江华政府网(http://www.jh.gov.cn/)公示。
笔试按招聘计划比例1:3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笔试注意事项:
a.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须知,开考前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
b.考生入场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准考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未入场者取消笔试资格。
c.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生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等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考场内。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及以上(含50分)方可入围面试。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予递补面试对象。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合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场笔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对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三日内向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江华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乡镇组织与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五、待遇保障
经聘用后,按照《湖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以及市县相关政策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进行评岗定级。聘用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评岗定级情况,发放基本工资,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江华政府网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4.本次考试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5.招聘过程中遇相关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研究。
6.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0746-2327331
监督电话:
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746-2322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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