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海口市药物警戒中心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隶属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海口市药物警戒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药物警戒、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管理人员4名,海口市药物警戒中心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详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7日之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9:00至1月15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8717。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3)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相对应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7)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见附件3);
(8)《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9)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国或全国法院,截图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10)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与资格审查在编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完成后及时公布。网上报名系统在2026年1月15日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1月15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1月15日17:00准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含节假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
(3)户口本;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同意报考证明;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考生诚信承诺书;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测试了解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综合成绩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采取集体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及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到时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办公室:0898-68723384,0898-68723367(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8640313(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支队)、0898-68656553(市药物警戒中心)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6609468,0898-36609469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