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三亚市两级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
1.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3名;
2.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6名;
(二)岗位设置
岗位设置见附件1《三亚市两级法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为确保书记员队伍总量动态稳定,本次招聘建立递补机制:本次未被聘用的考试合格人员,保留其递补资格至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法院如新出现聘用制书记员空缺,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从保留递补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招聘范围
资格条件
(一)招考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载明的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海南法院系统在职的聘用制书记员,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及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日8:30至11月7日17:30
(二)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http://hm.huiminhr.cn/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聘人员要经常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全程中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电子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上传);
4.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四)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招聘职位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六)确认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将于11月11日下午16:00后收到笔试确认短信,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00前以短信形式进行回复,确认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七)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11月13日8:30后从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笔试
笔试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测试。理论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法律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中文速录。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理论知识内容×30%+技能测试×70%,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
在职并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的非统一公开招聘的书记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笔试成绩按5%给予加分。
笔试结束后,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惠民人力资源网站同步发布。
(九)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拟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准考证、报名表。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从相应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十)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1)面试人选比例为1:3,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惠民人力资源网站同步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
2.考试综合成绩的确定及公布
(1)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综合成绩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惠民人力资源网上发布。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笔试加试,按笔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十一)体检和考察
体检在市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部〔2021〕11号)等要求进行考察。
(十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及惠民人力资源网站同步向社会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如果出现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额,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十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连续工作满10年,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十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共分为六级,根据等级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为4290元/月左右(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转正后,发放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平均绩效的40%,其余按年度绩效考核评定档次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考试工作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情况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咨询电话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0898-88866638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0898-88865831
报名技术支持:0898-8869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