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8人
文昌市事业单位2025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和待遇
(一)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2025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市委党校2名,教育系统16名,其他事业单位10名。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8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7日9∶00至2025年10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72eeL9D1ETQFXo01A1o4tMC9Z1c%2FQqevVHDZ%2BwjA%2BTFiqZ5aBw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应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
3.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2026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供经学校盖章的成绩单。
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①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高中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其中:2025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入编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或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或解除聘用手续(附件2)。
②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③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若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其中:2025年毕业生须承诺在入编前取得;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附件3)。
注:上传材料统一为JPG格式,单个大小不超过2MB。
4.报名查询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应在2025年10月18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10月18日14∶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10月18日16∶00准时关闭。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市人社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四)打印准考证
1.市委党校、其他事业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2025年10月20日8∶00至22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教育系统: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在2025年10月23日8∶00至25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1.市委党校: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1)面试环节: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面试,面试采取试讲,通过“微格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划定。
(3)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2.其他事业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考试包括面试和笔试。
(1)面试环节: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划定。
(3)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3.教育系统:考试包括面试、试讲和笔试。
(1)面试环节: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面试,面试时间3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现场试讲环节。
(2)试讲环节: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80分。在试讲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按1∶5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试讲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3)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以近三年高考大纲内容为主,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情况划定。
(4)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按试讲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若试讲、笔试成绩均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七)考察
由市人社局牵头,抽调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由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市人社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九)岗位选择
实行不确定岗位统一招聘的,按拟聘用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聘用岗位。
(十)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委编委批准,办理入编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各招聘环节的递补工作由会议研究决定。
(二)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三)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的日期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
(四)单位聘用人员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详见附件4)。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五、其他事项
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
咨询电话:0898-6333005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附件:1.文昌市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活动招聘岗位表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3.暂未取得专业英语八级等级承诺书
4.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