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8人29个岗位
为解决我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共9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此次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岗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即:1989年9月8日至2007年9月8日期间出生),如有特殊要求以附件为准;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专业要求,具体专业目录参照附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9:00至9月18日12:00止;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250
报名材料补交截止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12:00至9月19日17:00止;
3.报考人员自行登录上述网址后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4.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①《万宁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后上传,详见附件2-1);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近期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国或全国法院,截图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⑦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2,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加盖指模上传);
⑧需要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书;
⑨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超过报名期限后(2025年9月18日12:00时)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在2025年9月19日17:00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2025年9月19日17:00前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9月19日17:00准时关闭。
注意:市本级单位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笔试,镇卫生院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2。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最新招聘公告。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均划定合格分数线。
(1)笔试
①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②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题量为120分钟题量。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③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④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
⑤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面试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表》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是否真实,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要求原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
①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招聘岗位按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③面试成绩: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④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因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主动放弃体检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等,并签订诚信承诺书。若政审考察不合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选岗
报考岗位中含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岗一次、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岗后不能再更改。不按时参加选岗或自愿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选岗结束后,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已选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空缺岗位也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招聘单位依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因各种因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比例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六年(服务年限不含其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或参加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时间),未满服务期的,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缴纳违约金,原则上违约金为应发月工资数额与未满服务期的月份之乘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人员,若因工作需要,可对市内其他同类基层岗位进行调整,但不得交流到市级机构。
六、纪律和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各项具体规定执行。
(一)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所有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按职能和业务范围,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218553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38902;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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