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6人48个岗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长教师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活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校长,以及思源实验高级中学、乐东中学、黄流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乐东黄流中学、思源实验初级中学、民族中学、特殊教育学校等7所公办学校教师54名,合计共56名(详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长教师岗位表1-4)。
参与公开招聘人员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除特殊规定以外,以发布公告日期截止计算。报考四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须是服务乐东黎族自治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报考退伍军人定向岗位的须是乐东黎族自治县籍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须为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6.年龄要求:
(1)校长岗位:年龄要求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如正高级、特级教师,或省级以上骨干校长、优秀校长的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
(2)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人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经验型教师(即中级以上职称或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思想品质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的;
(4)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5)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10)乐东黎族自治县在编的教师;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长教师岗位表1-4。
四、招聘办法
(一)教师岗位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得分的40%。
(二)校长岗位和黄流中学农村地区学科骨干教师招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黄流中学农村学科骨干教师,如该岗位无人报名或经考核等程序未完成招录的,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改为招聘本校同学科面向全国招聘的普通教师(待遇也一同改变),可重新发布报名公告,也可在本校同学科面向全国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一)改进招聘组织方式”中“允许市县每年拿出50%左右的招聘岗位面向本省户籍人员公开招聘,并再调剂10%左右的招聘岗位定向招聘已在基层服务满5年且具有行业准入资格的本市县在岗编外人员”,将本次招聘中涉及基层的相关岗位按照要求面向本省户籍人员或四项目人员定向招聘(设置为岗位2)。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公告由县教育局发布,县教育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和指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开展。
(一)发布公告。通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和省内外各招聘信息网站等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业务咨询电话0898-85529009,监督电话:0898-85528518,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上午9:00至7月28日下午16:00。
网络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979b0a4iqAN4bb8QL7jhOkk9RtHNFAVm%2Bi0FCdt%2B10PbvgIKGA
(三)组织报名
1.应聘者对照招聘条件提交报名材料,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提交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招聘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在编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程,凡发现不真实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2025年7月28日16: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7月28日16: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7月28日18: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7月28日18:00准时关闭。
3.考试招聘岗位须参加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30日00:00至8月1日18: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逾期未完成参加笔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诚信报名: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和诚信考试制度。凡通过“参加笔试确认”环节但无故不参加笔试的人员,在未来三年内不可报考我县教育系统招聘考试。“参加笔试确认”环节结束后,又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在笔试考试前将无法参加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的情况说明发送至rsg900902@163.com邮箱的,在下次报考中不受影响。
5.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近期正面2寸免冠电子照片(网络报名考生请以JPG图片格式提交报名材料,大小不超过2MB);
(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5,须粘贴近期正面2寸免冠照片及本人亲笔签名)。
(3)有效身份证(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有效户口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7)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须有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暂时无法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7)后报名,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须提供近年来的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8)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
(9)诚信承诺书(附件7,本人亲笔签名并摁手印);
(10)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报名,但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公章)。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自负);
(11)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12)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8);
(13)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
①报考退伍军人岗位的,报名时提交退伍军人证书即可,资格复审时考生再提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的退伍军人证书复印件。
②报考四项目人员岗位的,报名时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上传服务乐东黎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书或证明(已满2年服务期且考核合格暂未取得证书或截至报名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服务期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到团县委或县人社局开具报考证明);大学生村官上传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乐东黎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需要考生到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开具);
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已报考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报考条件要求重新补报其他岗位,重新补报的时间另行通知。
③报考校长岗位教师还需提交近5年综合业绩材料。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是根据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以及笔试准考证。属“参加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并在2025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县教育局报招聘协调组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县教育局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考试岗位因取消资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组织考试
1.考试招聘: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笔试设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根据同一岗位上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重点考查考生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8月3日12:00至2025年8月5日9:30。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笔试时间和地点:计划于2025年8月5日组织笔试,笔试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考察、预录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取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养,包括试讲及结构化答辩。
2.考核招聘:
(1)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等材料原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面试答辩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以及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答辩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业绩材料评审。
(2)业绩材料评审。对符合业绩材料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业绩材料集中评审,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业绩评审主要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应聘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应聘者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
以上成绩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4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应在其他同级别或上一级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人员空缺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递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招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准入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县教育局在拟录用前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查询,经查询发现有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录用。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准入查询等结果,经招聘主管单位研究,按有关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教师到岗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以政府批复时间为准),并参加由县教育局或各学校统一组织的新教师上岗培训。
4.拟聘用人员到岗后由县教育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5.聘用的教师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的第一个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于平时或年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且经教育无效的、有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聘用教师纳入事业编制,工资标准按照我县财政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相关福利待遇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招聘岗位表),主要为:
1.校长岗位。发放安家费30万元,分5年发放,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发放6万元/年。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5年,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2.农村地区骨干教师岗位。发放安家费5万元;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5年,补贴标准为3000元/月。
3.其他教师岗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可享受安家费5万元;生活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5年,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不符合招聘要求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八、其他
(一)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随时自主关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出现递补等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协调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