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36个岗位
为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海南省万宁市2025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我市各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其中:一般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0名,综合行政执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相关专业参照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6日至2007年2月5日);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委培、定向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3日8:00-2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ddb。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3.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zxgk.court.gov.cn/)、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等材料。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委培、定向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证明上传。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网上身份确认时,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5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因学校放假暂时无法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开学后及时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或录用资格。
4. 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2月13日8:00-2月19日12:00),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5年2月19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合理规划网上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尤其是最后一天(2月19日12:00-17:00期间)提交报名审核。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核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请考生留意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报考岗位因未达开考条件撤销,已报考成功的考生可在相应调剂时间内根据报考条件重新改报其他岗位,岗位调剂时间:2025年2月24日8:30-15:00。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招聘事宜咨询电话:万宁市人社局0898-62230080;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73722、65351474、65339752。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数实行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按6:4(笔试60%、面试40%)的比例计算。
1.笔试。
考试科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
两个科目笔试连续举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方式如下: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
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周六)8:30-12:00,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具体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
4.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笔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
①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所需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面试比例为1:2;9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从高分到低分顺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一般为综合分析或协调等等。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即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考生公布,并按要求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6.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
以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统一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家庭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等,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均相同的,实行加试一轮笔试,取笔试高分者)。
周转编制岗位及定向岗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确定聘用单位。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人事工资、入编等手续,一般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我市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纪律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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