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为加强我院河北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力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6〕96号)、《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设置和医师配备工作>的通知》(琼卫基层函〔2021〕11号)、《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指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五卫〔2023〕17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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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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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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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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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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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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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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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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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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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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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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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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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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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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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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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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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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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中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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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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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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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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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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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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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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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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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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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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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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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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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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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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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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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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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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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工作,并服从岗位调剂。公共卫生医师及有临床、护理背景优先录用,其他专业人员需1年内取得健康管理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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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文件要求,以上岗位随军家属、退役军人家属优先录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在编在岗人员报名,1名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薪资待遇、相关福利及其他
1.薪资:按医院同工同酬发放,具体工资金额以实际情况发放为准。
2.享受法定节假日。
五、用工方式
原则上以劳务派遣(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的形式用工。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六、招聘程序
(一)联系电话:0898-86622190(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报名邮箱:wzsszyy@163.com。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4日。
(二)报名所需材料和要求
1.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各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件(资格证、执业证等)。
2.报名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须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须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格式;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所有简历都将通过筛选,择优通知面试,面试地点待定,不通过者将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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