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9人14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69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7人,消防文员12人。具体招录岗位和资格条件见《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3、学历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技能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
6、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服从集中管理和纪律约束,能够承担工作出差任务。
(二)优先条件:
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优先录用退出消防员、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参加2024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待补录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受处分的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违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人员;
7、患有慢性病、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招录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每月工资总额含基本工资、绩效、高危、高温、交通、五险一金、奖励工资等(详见附件1)。其中“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扣缴,工资按照有关规定逐年递增。试用期工资按有关规定发放。如参加单位统一的执勤安保、遂行出动、值班备勤任务,按有关标准享受执勤补贴、现场救援、值班补贴。
(二)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制度,按上4休2的模式安排轮休;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以上两类人员休假参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海南省相关规定执行。
(三)日常管理。录用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个人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因个人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四、招录程序
(一)公布公告
本次招录工作由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招录相关信息将通过“海口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8时至2024年11月10日8时。
3、报名网址:https://cyp-fesco.oxcoder.com/#/index?code=e0a9b8565cb497d114bdfbd7c5049760(请使用电脑并将此网址复制到除IE浏览器以外的其他浏览器中打开)。
4、报名人员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提交资格初审材料,具体资料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
(2)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没有则无需提供);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5)驾驶证(有驾驶证者提供);
(6)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有获奖证书及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者提供);
(7)退伍军人提交退伍证;
(8)退出消防员提交工作证明;
(9)无犯罪证明;
(10)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请用原件扫描电子版以图片的格式上传到网上报名相应栏目。
5、资格审查:考生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内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需及时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时间截止2024年11月11日17时。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其标准按照《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详见附件2)。
1、报考消防文员类别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不参加岗位适应性测试;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类别的考生需要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2、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5分,体能测试成绩由用人单位确定各类别岗位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及以上标准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1、报考消防文员类别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由用人单位确定各类别岗位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类别的考生不参加笔试。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1、报考消防文员类别通过笔试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试。
2、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类别通过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参加心理测试。
(六)面试
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
1、所有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都需参加面试。
2、根据《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中规定的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类别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七)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
1、报考消防文员类别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2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2、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类别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3、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先参考优先条件,仍相同的,报考消防文员类别的考生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类别的考生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八)体格检查
1、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2、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治审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加政治审核,如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政审的,不予录用,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录用
综合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审情况,按照招录人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报到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1、报到。经公示确定拟录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予录用,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培训。消防文员培训期为2个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录用。培训时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3个月。
五、补充录用
招录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或新增用人需求需要及时补充人员的岗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补充录用。
六、特别提醒
各招录环节相关事宜以“海口消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kxf119)公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按时参加考核。本次招录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以任何形式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命题组织、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工作无关。
七、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898-65230015
网址服务电话:4009001868转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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