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委托海南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法官助理岗:2名;
书记员岗:1名;
驾驶员岗:1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5日至2006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官助理岗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法学类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限专业;书记员岗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驾驶员岗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龄,无不良驾驶记录;
7.报考法官助理岗、书记员岗应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有较强的中文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MicroSoftOffice等办公软件使用;
8.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历、法学类专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baoting@huizhihr.com,压缩文件名称以“岗位(法官助理、书记员、驾驶员)+考生姓名”命名。
3.报名材料:
(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证件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验证期内);
(4)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是全国,查询结果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结果。报考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为图片形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5)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6)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提交本人驾驶证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为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相应招聘名额。考试时,请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
1.笔试
(1)法官助理岗:笔试采取上机形式进行,范围为综合法律业务知识、法律文书撰写和办公软件基础操作。
(2)书记员岗:笔试采取上机形式进行,范围计算机中文速录和办公软件基础操作考试。
(3)驾驶员岗:采取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机动车驾驶技能,包括停车入库、侧方位停车、场地驾驶及路面考试等。
2.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等能力。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各阶段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等条件下,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其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依据考生优先条件确定聘用顺序。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公布无异议后,由海南汇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资待遇及试用期
法官助理岗工资为7000元/月;书记员岗、驾驶员岗工资为5288.7元/月。
聘用人员工资包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高温补贴和绩效工资,享受本院聘用人员等级晋升待遇,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检举,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公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均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的公告为准。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招聘公告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考试、体检等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三)咨询电话:13337549886;监督电话:0898-8360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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