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更好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争当海南滨海城市带建设“优等生”,拟遴选部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薪酬待遇(具体见附件1)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共遴选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4名,分别是:
琼海市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琼海市水务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琼海市菜篮子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琼海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二、资格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职业追求。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坚持发扬特区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勇于变革、开拓进取,市场嗅觉敏锐,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兴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政策法规,熟悉相关国际规则,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善于解决生产经营困难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可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6.一般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其中具有国有企业中层岗位3年以上或领导班子副职1年以上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回避规定,未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办法
遴选采取“面谈了解+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谈人选不设人数限制,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加。面谈了解后,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开展实地考察;考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根据面谈、考察、体检结果,结合人岗相适原则,择优聘用。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信息。通过海南自贸港网、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琼海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琼海党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限报一个遴选岗位。网上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hnqhzzbgbs@163.com,材料命名格式(姓名+岗位);线下报名材料提交至琼海市委组织部干部室(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706室)。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5日。联系电话:0898-62937839。
2.报名材料
(1)琼海市遴选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与遴选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
(3)与遴选岗位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资格审查
根据《琼海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开展背景调查,着重审核报名人员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个人诚信等基本信息,确定面谈意向人员,随后进入本次遴选面谈了解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谈了解。主要对参加遴选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综合能力与岗位匹配程度等方面进行面谈了解,综合评判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四)实地考察。考察工作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或者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五)组织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到指定等级医院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研究决定。根据面谈、考察、体检结果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任前公示。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期管理,每个任期(聘期)为3年,考核合格可连续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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